感謝老爹出面..
為免在生誤解,提出比賽小小建議..
個人和團體積分在賽前2005年已公告規定..
http://iidv.tw-guppy.com/viewthread.php?fpage=1&tid=3498
綠自然盃第一場團體積分統計
http://iidv.tw-guppy.com/viewthread.php?fpage=1&tid=4088
因貴聯盟在團體部分並未報名,所以在團體積分賽未能列入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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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自然盃第一場個人積分統計
http://iidv.tw-guppy.com/viewthread.php?fpage=1&tid=4087
如果..
貴聯盟成員以個人名義參賽..統計如下例子:
翁永祥 15
貴聯盟成員以團體名義參賽..統計如下例子:
新竹聯盟 8
同時建議貴聯盟以團體參加個人積分時名稱上能先統一.
如.."新竹聯盟"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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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場比賽時有貴聯盟成員具名參賽..
在此借"張大"例來說明一下:
張大以"老爹孔雀魚聯盟芯園水族"參賽
基於個人積分管理辦法所定..
三.個人積分賽管理辦法:
1.個人積分賽參賽者,大會以第一場參賽時報名的 ID 做計分基礎.
2.同一參賽者使用不同 ID 報名參賽時,大會視為不同身分之 ID 計分
3.積分賽比賽期間,不接參賽者申請更換 ID.
4..積分賽比賽期間,不接參賽者申請不同 ID. 合併.
參賽ID "老爹孔雀魚聯盟芯園水族"或"老爹孔雀魚聯盟XXXX"......等 ID
會視為不同之參賽人進行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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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udy 於 2006-3-21 14:0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