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1234
發新話題
打印

12缸系統缸 7/30更新

[quote]原帖由 deman0806 於 2006-8-7 15:05 發表

謝謝大大分享
將相本無種   男兒當自強

TOP

謝謝大大的指導.....
將相本無種   男兒當自強

TOP

謝謝大大的指導.....
將相本無種   男兒當自強

TOP

漂亮..................
等發財一定也要來玩系統缸

TOP

請問一下,4個1尺缸放在一起+上玻璃的厚度不會超過120cm嗎?這樣要如何放在4尺的架子上,謝謝

TOP

請問一下,4個1尺缸放在一起+上玻璃的厚度不會超過120cm嗎?這樣要如何放在4尺的架子上,謝謝

TOP

引用:
原帖由 請多指教 於 2006-8-18 16:12 發表
請問一下,4個1尺缸放在一起+上玻璃的厚度不會超過120cm嗎?這樣要如何放在4尺的架子上,謝謝
基本上會做超過些些啦~大概做到130公分寬~~
就是愛養魚啦^^
MSN:deman@ms53.url.com.tw  TEL:0937709750 PM10後勿來電
魚蝦共和國歡迎參觀
帳號:國泰世華(013) 050570043347

TOP

回復 #50 請多指教 的帖子

沒錯,賣你架子的人都知道要多給你一點空間,我買時也只講要如何擺,裝上去都剛好.

TOP

哇~超水的說^^~

TOP

大大你的架子高/寬/長 是多少呢.. 謝

TOP

 55 1234
發新話題

特別注意:本站所有會員發表之文章言論只代表發表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站上會員文章留言之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由於本站系由會員即時上載文章留言,故不能完全監管所有文章留言內容,若用戶發現問題文章,請聯絡我們。本站有權刪除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留言。請勿撰寫誹謗、粗言穢語、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並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規定,敬請自律。
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物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 本站配合法令保留販售者文章供檢警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