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A 大之 ~~~ 世說鮮語: 婚姻篇

A 大之 ~~~ 世說鮮語: 婚姻篇

以前提到結婚,想到「天長地久」;現在提到結婚,想到「能撐多久」。

當初會結婚,說是「看上眼」;後來會離婚,說是「看走眼」。

婚前,愛情是神話;婚後,愛情是笑話。

男人花錢,是為了讓女人高興;女人花錢,是因為男人讓她不高興。

嫁入「豪門」,要懂得理財;嫁入「寒門」,要懂得生財。

以前的人,視婚姻生活為「一輩子」;現代的人,視婚姻生活為「一陣子」。

婚前,男人在餐廳等女人;婚後,女人在客廳等男人。

婚前,男人經常找女人「討論」;婚後,男人只告訴女人「結論」。
婚前,男人對她悄悄講話;婚後,男人對她大聲講話。

戀愛時,情話綿綿;結婚後,謊話連連。

戀愛時的男人,喜歡「毛手毛腳」;結婚後的男人,變成「沒手沒腳」。

婚前,情侶做什麼都是「浪漫」;婚後,夫妻做什麼都是「浪費」。

想結婚,是自己已能獨立;想離婚,是子女已獨立。

婚前的男人,大都很幽默;婚後的男人,大都很沉默。

女人的記性,吵架時最好;男人的耐性,結婚後最差。

戀愛時,一見面就「親嘴」;結婚後,一見面就「鬥嘴」。

婚前,男人常給女人「空白支票」;婚後,男人常給女人「空頭支票」。

戀愛時,生活「妙不可言」;結婚後,日子「苦不堪言」。

婚前,男人天天盯著女人;婚後,女人天天盯著男人。

熱戀時,總相許下輩子再結良緣;結婚後,懷疑上輩子造作孽緣。

大男人,會「作威作福」;好男人,會「作牛作馬」。

婚前,「謊話」都是「情話」;婚後,「情話」都是「廢話」。

婚前,靠近一點;婚後,閃開一點。

婚前,沒話找話說;婚後,有話也不說。

「成功」對男人的定義是指能賺很多的錢,對女人的定義是指能花很多的錢。

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

男人沒有女人,耳根清淨;女人沒有男人,居家乾淨。

男人「入錯行」,上班會很痛苦;女人「嫁錯郎」,下班會很痛苦。

好女人,養壞男人的胃口;壞女人,吊足男人的胃口。

婚前,男人像傳令兵;婚後,男人像指揮官。

失戀不見得是世界末日:你的心也許會「泣血」,你的荷包卻可以不再「吐血」。

[ 本帖最後由 frankylyang 於 2008-7-31 16:04 編輯 ]

TOP

真夠瞎~~~~~
過去回不去 未來也還沒來
不如 轉換姿態 珍惜現在吧

可愛表情符號教學

TOP

哈哈哈
這篇有夠貼切

還有一種是老少配

婚前問:[ 愛我多久? ]

婚後問: [ 你還要活多久? ]
以上發言均為個人淺見.如有冒犯或錯誤請傳訊告知.感恩哈
http://tw.myblog.yahoo.com/choen-1978/
有空來我家逛逛喔

TOP

這個好笑

回復 樓主 的帖子

好笑ㄋㄟ!
A 大之 ~~~ 世說鮮語: 婚姻篇

趁我....斷線..又再  煋瘋寫語  ........汙染 老闆 幼小純真 的 心靈 了喔!!!!!!!!!
aaaaaaa水蚤部落
早上 0700 "小布丁"被不明車輛親親..觀察中!!!
引用:
原帖由 aaaaaaa 於 2008-9-13 21:47 發表
A 大之 ~~~ 世說鮮語: 婚姻篇

趁我....斷線..又再  煋瘋寫語  ........汙染 老闆 幼小純真 的 心靈 了喔!!!!!!!!!
小弟不過 ~~~ 是將 A 大 "嘉言錄" (心中的話) 如是說罷了 !!

系主任 是 罰 A大 OOXX<<>> ~~~ 概與本人無關 !!!

緊來去上海避難嘍 !!!
引用:
原帖由 frankylyang 於 2008-9-13 22:23 發表



小弟不過 ~~~ 是將 A 大 "嘉言錄" (心中的話) 如是說罷了 !!

系主任 是 罰 A大 OOXX ~~~ 概與本人無關 !!!

緊來去上海避難嘍 !!! ...
中秋....還不留守!!!!!!!!!!!!
還在 外頭 趴趴走!!!!!!!!!!
看來....您是.越混...越 大尾了!!!!!!!!!
小的..我..真的 .....無法 超越   鮮人您 的 腳步的....
系主任與黨中央  ~~  還是在......黨中央 控管下...比較 優遊自得.....
aaaaaaa水蚤部落
早上 0700 "小布丁"被不明車輛親親..觀察中!!!
發新話題


特別注意:本站所有會員發表之文章言論只代表發表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站上會員文章留言之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由於本站系由會員即時上載文章留言,故不能完全監管所有文章留言內容,若用戶發現問題文章,請聯絡我們。本站有權刪除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留言。請勿撰寫誹謗、粗言穢語、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並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規定,敬請自律。
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物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 本站配合法令保留販售者文章供檢警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