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12
發新話題
打印

買燈魚請自備湯匙減少傷亡.

買燈魚請自備湯匙減少傷亡.

燈科症有可能是因為搬運過程引起的 .不過學術上沒有人研究吧?

到是撈魚時千萬不要讓魚離開水面.否則魚的眼睛會跟網子磨擦造成擦傷.

等回家後慢慢被感染,魚不會馬上死.大部份都是過幾天才慢慢死..

這是我用500隻陣亡的紅蓮燈換來的心得.

去水館買魚請自備湯匙自己撈啊..有效減低傷亡.免的日後發病時一天死個1.2隻..損失慘重.




[ 本帖最後由 proartemia 於 2008-4-13 23:24 編輯 ]
http://tw.myblog.yahoo.com/jw!e1B53yCeHxSONwFIp40-/article?mid=188

TOP

引用:
原帖由 proartemia 於 2008-4-13 23:21 發表
燈科症有可能是因為搬運過程引起的 .不過學術上沒有人研究吧?

到是撈魚時千萬不要讓魚離開水面.否則魚的眼睛會跟網子磨擦造成擦傷.

等回家後慢慢被感染,魚不會馬上死.大部份都是過幾天才慢慢死..

這是我用500隻陣 ...
500隻...損失慘重..最便宜一隻算8$也要4000

不過新魚還是有檢疫缸比較好

TOP

大大的第二張圖真的是太震憾了,也感謝你的分享!

TOP

學起來~~~~~~~~~~~~~~~~~~~~
要做魚缸裡的大魚還是大海裡的小魚??其實那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過的自在快樂!!
小小皇冠直昇機快快長大吧 ...^..^Y
我愛紅蓮燈&CPO
太晚看到了 今天才去買了20隻 這二天再觀察看看 希望撐的久一點~~~
我的身上有菜菜的味道~~~養孔雀的新手來報到~~~~
這個...有點困難吧

水管都是系統缸.想要用湯匙撈..除非跟老闆很馬吉

不然老闆可能會罵你發瘋了
以上發言均為個人淺見.如有冒犯或錯誤請傳訊告知.感恩哈
http://tw.myblog.yahoo.com/choen-1978/
有空來我家逛逛喔
又學到ㄌㄧ招ㄌ
真有學問
一般水族館可以這樣給你用湯匙撈嗎
我到新竹有些水館撈日光燈跟紅蓮燈都會特別保護~
會用杯子裝了再放入袋中~~
不過下次我去自撈的水館我也要多多保護魚~
避免損失慘重囉~~
每家水館或工作人員撈魚的方法都不一樣,
有些人撈魚超粗魯的,撈離水面再倒入袋內,
魚網大,不容易放入水袋,他還直接抖著魚網,把魚很勉強地抖進去...
裝袋後的罐氣動作更是嚇人,
直接對著魚隻罐, 看到魚隻被高壓氣打得天旋地轉....
拿給我後,我看到魚隻已經在上下抖了
現在我會找特定員工撈魚,
他是用塑膠杯撈,罐氣也很溫柔,呵呵....
引用:
原帖由 jefkkk 於 2008-4-18 12:41 發表
每家水館或工作人員撈魚的方法都不一樣,
有些人撈魚超粗魯的,撈離水面再倒入袋內,
魚網大,不容易放入水袋,他還直接抖著魚網,把魚很勉強地抖進去...
裝袋後的罐氣動作更是嚇人,
直接對著魚隻罐, 看到魚隻被高壓氣打得 ...
如果太粗魯,魚會一直喘的很厲害。。
反正魚掛點了.水館最愛..

損失的是消費者...

抓魚.就注定的成敗..
再把換水搞好(用滴流的)
魚就不會一直掛點

魚比人還脆弱..通常都在受創幾天後才發病死亡
http://tw.myblog.yahoo.com/jw!e1B53yCeHxSONwFIp40-/article?mid=188

回復 11樓 的帖子

的確如大大所說,
水館的人恨不得我們天天去捕魚,
我們要把自己的荷包顧好了,
一方面也多愛護一下自己買的魚兒,
proartemia 大大講的滴流真是所見略同,
我都以極微量的水去滴流對水及換水,
現在不論是新買的或原缸的魚都不會有損耗,
養魚就快樂很多了
水館只想賺錢吧,否則如果他們想自己養,我想他們也不會那麼粗魯
去水族館老闆都不會讓我們自己撈魚,最多是選你要哪一隻,還是感謝大大的心得
能用湯匙撈魚!!那你一定是武林高手

有水準的好店員 就是
在魚缸內先網住
然後用一個小容器
一隻一隻連水  舀入袋子裡
但是倒入袋子裡 有一點高度  對魚來說 還是傷到了...
繼光街x居仁街=OK便利商店
http://show.simpload.com/0526483adec44cfea.jpg?server=s3
 16 12
發新話題


day
特別注意:本站所有會員發表之文章言論只代表發表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站上會員文章留言之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由於本站系由會員即時上載文章留言,故不能完全監管所有文章留言內容,若用戶發現問題文章,請聯絡我們。本站有權刪除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留言。請勿撰寫誹謗、粗言穢語、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並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規定,敬請自律。
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物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 本站配合法令保留販售者文章供檢警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