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我的小小攝影棚


我的小小攝影棚

最近的我喜歡上養小型魚
或許是他那口愛的身型跟那迷人的體色
養著養著又想說為她拍下漂亮的照片
但是在幾次的拍攝下種覺得在顏色上總是差了一點
還有就是用了高ISO拍攝後總覺得有點ㄋ一ㄠ ㄋ一ㄠ的
而且總覺得景深不夠之類的問題
那要是有個小攝影棚是否會有所改善
但是上網察看之後
天啊!!!好貴
後來靈機一動
想說乾脆自己做一個小攝影棚來拍拍看
但是想了想
有啥是價美物廉又好用的
有了
就是魚市場用的保力龍箱子
如果拿來用於拍攝魚的話大小也差不多
話不多說馬上出去找
只是當時是半夜十二點
跑去市場還有點陰森都沒人快速掃瞄後匆匆離去
後來想說去客戶那找
還好有一個
只是破了一邊,但還好不影響
就這樣拿回家仔細清洗之後整個白的咧!我喜歡
接著拿美工刀將破掉的長邊以ㄇ字形切除掉,但是要預留八到十公分的邊匡
因為我要在上面架上玻璃像著樣


找一片跟長邊一樣大小的玻璃放上去



在放上一盞燈越亮越好可是這不是我們要的主燈但是輔助對焦非常重要的燈光



之後再放上一只可離機閃的閃燈
這將是我們要的主要光線


當然還有一些小配件就看各人喜好嘍
如外掛跟鏡子
可是鏡子還有兩個功能
一是幫忙折射光線有助我們拍攝時所需的光線位子看是要左要右隨你便(也可以用鋁箔紙)
二是讓魚看到自己。有助於他的表現(我想對展鬥應該會比較有用吧!)
像魚缸我就選用一尺的缸
因為上面的吃光問題,我有用過五吋或六吋的缸看起來剛內就是比較暗
或許你覺得只是比較暗一點沒關係
可是相對的就會影響到你的快門跟光圈
想要有好作品的話,這就影響甚大喔!
另外這樣對魚比較不會有壓迫感
而且我們拍攝的角度也會大一些,比較不會去拍到邊邊角角的
像這樣只是這樣還能用裁剪可是我個人是不喜歡這樣做因為我喜歡拍滿版的



但要是他表現得很好,可是後面又出現那些邊邊角角的那就、、、、、



當你一切準備好之後就能盡情的拍攝啦!
放上一些最近拍攝的照片跟大家分享嘍!
也歡迎指教






















以上的作品不做任何的裁剪
以滿版拍攝
所以難度加深得來不易
拍攝時就要多點耐心
熬久了總會拍到的
這是我第三次拍攝
也謝謝西螺溢鈞提供美魚給我練習拍攝
感恩ㄋㄟ
其他的就放在我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user/e8830138.html
歡迎指教嘍!

TOP

1D Mark II
囧rz
小弟所拍的照片版權為小弟所有,請勿挪為他用,一旦發現,不好意思,追究到底。感恩。
http://www.wretch.cc/blog/alenquer

TOP


好利害
真是清楚
小弟快可以買nikon d80了= =
到時拍拍拍
以前養魚死光光 因為沒常識
現在養魚活跳跳 知識成長中
魚兒們堅強的活下去...
~"~

TOP

高級的相機...羨慕

TOP

拍的真好  冏  
魚要怎麼養~只會養垃圾

TOP

高手~~~~

感謝分享^^

TOP

請問大大是用什麼機種
快門用多少?
以前養魚死光光 因為沒常識
現在養魚活跳跳 知識成長中
魚兒們堅強的活下去...
~"~

TOP

B+W~~~~~~~~

TOP

引用:
原帖由 於 2007-12-13 16:57 發表
請問大大是用什麼機種
快門用多少?
我用1D馬克兔
光圈用11-14
快門在160左右
因為是用微距鏡
而且鏡頭嘟的粉近光圈不縮不行
不然拍攝出來的東西會湖湖的
謝謝指教有機會多多分享嘍!

TOP

引用:
原帖由 於 2007-12-7 15:16 發表

好利害
真是清楚
小弟快可以買nikon d80了= =
到時拍拍拍
那到時候有拍的話記得分享喔!

TOP

引用:
原帖由 PLAYINGGOD 於 2007-12-13 20:43 發表
B+W~~~~~~~~
想要好作品總是要投資一下下的啊!

TOP

好厲害喔,可以拍的這麼清楚…

TOP

真的是高手好厲害拍得真好

TOP

拍得真漂亮..推一個

TOP

發新話題

特別注意:本站所有會員發表之文章言論只代表發表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站上會員文章留言之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由於本站系由會員即時上載文章留言,故不能完全監管所有文章留言內容,若用戶發現問題文章,請聯絡我們。本站有權刪除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留言。請勿撰寫誹謗、粗言穢語、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並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規定,敬請自律。
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物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 本站配合法令保留販售者文章供檢警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