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版規者ID、事證 (2007/08/06新增)
諸位大大安安
本版版規已於2007年8月4日開始實施,爲了管理考量及維護眾多魚友權利,請您配合,造成不便請見諒。
往後違反版規者,將於此版面列出違規者之ID及違規事證,並不得於《詐騙集團總部》版面發布任何文章及回帖,一經發現,將立即刪除。
違規者ID:海天魚坊
違規日期:2007年8月5日。
違規事證:未經版主同意,擅貼商品銷售文章。
違規處理:不得於《詐騙集團總部》版面發布任何文章及回帖,先前發文一併刪除。
處理說明:此次事件之主因為海天魚坊在8月2日、8月5日相繼於於本版發表文章競標魚隻。
小弟認為,賴大長久以來在孔雀魚交流區進行的活動模式,海天魚坊是為贊助會員,
本身也有一個子版,不可能不知道、不了解。而在賴大開立本版之後,還於本版發表
文章競標魚隻,此舉已違反做人最基本的〝尊重〞,於情於理,海天魚坊之舉動讓人
無法接受,但對外界小弟皆聲稱海天魚坊是為本版增光、拉抬人氣,是來贊助賴大的
,盼將事件縮小並緩頰。
小弟並著手訂定版規及訂立違規處理原則,公佈後於8月4日開始實施,並通知
所有曾來過本版或過去曾支持賴大、O大的好友們,包括海天魚坊。
但於8月5日,海天於坊又發表類似文章,顯然已經違反版規並包含挑釁意味,小
弟不得不以版規處理。
小弟、賴大及O大與大多數魚友一樣,只希望能夠快樂的養魚,不希望捲入任何的
紛爭或是不愉快,但是對於已經造成權益受損的事,也不能視而不見,而持續以友好態
度應對,否則如何經營版面,如何向支持的魚友交代。
希望海天魚坊能夠自愛,不要繼續為難小弟於本版發文或私下發訊,否則將公佈於
交流區,如果交流區版主或老爹認為不適當,小弟將依〝拔辣發文事件〞為依據,向老
爹據理力爭。
違規者ID:
違規日期:
違規事證:
違規處理:
處理說明:
[ 本帖最後由 poletyy 於 2007-9-5 08:2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