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分享]文章'厲害的爸爸~~'

[分享]文章'厲害的爸爸~~'

第一次聽到”三優”是很久以前了 ,時光倒回N年前,我4歲,老爸33歲
我:把拔~我要吃冰棒
父:不行,沒營養
我:我要吃!
父:別在街上吵,很難看
我:我要吃我要吃!!
中間哭鬧了5分鐘吧,其實在熱鬧的街上,拖著一個小鬼吵死人的小鬼是很丟臉的,今
換做是我一定會發火,但我老爸可是真強者,既沒有不耐煩,也沒動怒,他只是...趴倒
在地上,翻白眼..
我:!!
我:把拔!
把我這死小鬼嚇呆了,在街上哭的鼻涕眼淚狂噴。聚集的路人越來越多,看著一個小鬼
一直搖他昏迷的老爸
路人們:怎麼了?要不要叫救護車?小弟弟這是你爸爸嗎?
弱者我:嗚嗚…把拔,我不吃冰了,快起來
父:很好
(然後若無其事的站起身,拍拍灰塵,抬頭挺胸,點根煙 )
路人們:*大驚*
強者我父:大家好,已經沒事了,還有,我是他哥,不是爸爸
滿頭問號的路人逐漸散去
父:被一堆人圍觀,很丟臉吧?
我:…嗯(點頭)
父:所以, 以後不要在街上吵鬧
父:身為一個男生有三優,行為要優雅、談吐要幽默、內在要優秀,在大馬路上丟人現
眼,太失敗,不夠資格當男人
我:懂了(點頭又點頭)
那次真的超丟臉,但是,我覺得有一半是我老爸丟的…雖然他完全不在乎
不過,往後,我再也不敢在街上喧嘩吵鬧,一次都沒有

TOP

發新話題


特別注意:本站所有會員發表之文章言論只代表發表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站上會員文章留言之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由於本站系由會員即時上載文章留言,故不能完全監管所有文章留言內容,若用戶發現問題文章,請聯絡我們。本站有權刪除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留言。請勿撰寫誹謗、粗言穢語、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並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規定,敬請自律。
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物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 本站配合法令保留販售者文章供檢警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