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我的藍草~~

我的藍草~~

好久沒PO魚了~~

http://www.guppytaiwan.com/bbs/viewthread.php?tid=166499&extra=page%3D1

請大家看看唷~~

請多多指教勒~~~
我是小野...
我的NSN:andyyang41@hotmail.com
我的yahoo即時通:andy690807@yahoo.com.tw

TOP

不是有拍照缸...缸子沒洗乾淨喔....還是相機不好....


說來說去唯一的可能是  問題是出在"人"  

TOP

這是一般草尾還是有帶燕尾基因阿

TOP

引用:
原帖由 小白鴿 於 2007-5-6 15:24 發表
不是有拍照缸...缸子沒洗乾淨喔....還是相機不好....


說來說去唯一的可能是  問題是出在"人"  

是魚的問題啦

都不站好乖乖的讓人照啦
好漂漂喔.....
不要怕 ....盡量生.....放不下 ....小弟這兒還很寬喔.....
PS: 超大咖 專用 詞 喔....

[ 本帖最後由 aaaaaaa 於 2007-5-7 12:31 編輯 ]
aaaaaaa水蚤部落
小布丁~ 已復原 ~ 恢復正常~謝謝 關心 ..
引用:
原帖由 小白鴿 於 2007-5-6 15:24 發表
不是有拍照缸...缸子沒洗乾淨喔....還是相機不好....


說來說去唯一的可能是  問題是出在"人"  
........技術是該磨練一下......
引用:
油燈

發表於 2007-5-6 17:46
這是一般草尾還是有帶燕尾基因阿
帶燕尾基因的...子代有出燕尾
引用:
小午哥

發表於 2007-5-6 21:21
[quote]原帖由 小白鴿 於 2007-5-6 15:24 發表
:cool: 不是有拍照缸...缸子沒洗乾淨喔....還是相機不好....:cool:


說來說去唯一的可能是  問題是出在"人"  
是魚的問題啦

都不站好乖乖的讓人照啦
[/quote]

還是小午哥"討喜".. ..

不像.....真是不討喜...
引用:
aaaaaaa

發表於 2007-5-6 22:14
不乖喔.......
交過來....餵貓 ......:lol:
:cool: :cool:
...我看..我去找徐明學催眠好了.....:cool:
我是小野...
我的NSN:andyyang41@hotmail.com
我的yahoo即時通:andy690807@yahoo.com.tw
這是油燈流口水的好魚~~這魚不要再自交了喔!
本店為合法登記正派經營之商號,營業統一編號:09946534  稅籍編號:393552876
開放時間:平日晚上7:30~10:00;六,假日早上10:00~晚上10:00
我們是桃園水族的量販店~各種器材魚隻平價供應,(奇摩生活)桃園水族評價第一
店址:桃園市永安路底(大竹路490號2樓)電話:0916821068
轉帳帳號:郵局 700  局號 0311416  帳號 0008217
引用:
原帖由 小野 於 2007-5-6 23:11 發表


........技術是該磨練一下......


帶燕尾基因的...子代有出燕尾



是魚的問題啦

都不站好乖乖的讓人照啦


還是小午哥"討喜".. ..

不像.....真是不討喜. ...
你是說要餵貓的那一位不討喜嗎  


我懂你的.....
引用:
原帖由 小白鴿 於 2007-5-7 12:25 發表



你是說要餵貓的那一位不討喜嗎  


我懂你的.....
嘿嘿嘿.......小白鴿....真是一語道破......

馬上來去銷檔 ...免得顧人怨......
aaaaaaa水蚤部落
小布丁~ 已復原 ~ 恢復正常~謝謝 關心 ..
引用:
原帖由 aaaaaaa 於 2007-5-7 12:28 發表


嘿嘿嘿.......小白鴿....真是一語道破......

馬上來去銷檔 ...免得顧人怨......
玩笑開過頭了....

他是在說別人不是你阿....發文有先後啦

而且引用文 有紀錄 你改編也太慢了吧  
那小野哥哥 千萬不要...顧我怨 喔...

頂多 把您 丟到 草尾 缸 裡頭  吃各式 草尾 生魚片喔 ...
aaaaaaa水蚤部落
小布丁~ 已復原 ~ 恢復正常~謝謝 關心 ..
發新話題


day
特別注意:本站所有會員發表之文章言論只代表發表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站上會員文章留言之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由於本站系由會員即時上載文章留言,故不能完全監管所有文章留言內容,若用戶發現問題文章,請聯絡我們。本站有權刪除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留言。請勿撰寫誹謗、粗言穢語、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並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規定,敬請自律。
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物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 本站配合法令保留販售者文章供檢警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