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下的最瘋狂的一次紅蓮燈~~~吃齋唸佛的請不要進

引用:
原帖由 ally 於 2007-4-7 14:49 發表
8吋可以下60隻嗎?
剛買了一個8吋的(因為放不下一呎的囉 )
等小魚都康復、水也穩了
再請罐大賣我魚囉
不知道罐大在信義區那囉?
捷運站方便嗎?
我是路癡囉! ...
我建議你不要一次下那麼多魚~~慢慢進~~讓魚慢慢適應~~我也是本來21隻紅燈~然後去水館買15隻~再養一陣子後才再跟罐大拿20隻紅蓮燈的~~所以我是慢慢養的~~~那最原本的紅燈已經變成大燈了~~看起來超肥~~
現在小婷在內湖的養樂多上班喲~~http://tw.user.bid.yahoo.com/tw/user/mydear8030?p=mydear8030  是我的賣場啦~~請多指教~~只要您在大台北市區的話我通通都免運費宅配喲~~~

TOP

[quote]原帖由 ally 於 2007-4-6 14:51 發表


謝謝詹大的提醒,
我是用自來水加水穩放然後在放至戶外放至1到3天
(最近小魚出了點問題,來不及放3天,大多只放1天)

水穩的效果還真的蠻不好的~~= ="
如果要加~~倒是建議你~
直接用海波比較快~~(化工行有的買)
只要量不要太多~對魚是沒有影響的喔~^^
大概2呎缸的水對一小顆就夠囉~
在照蟲姐的意思打氣1.2天就OK囉~
小君

TOP

大大, 我要替魚爭取應有的魚權阿! 給魚的空間未免太太太太窄了吧
目前專研水質改善

TOP

引用:
原帖由 alton_linux 於 2007-4-10 02:50 發表
大大, 我要替魚爭取應有的魚權阿! 給魚的空間未免太太太太窄了吧
所有的魚在下缸十天左右已移至4呎大缸嚕
早給他們住大房嚕
收購活體:任何自家繁殖的蝦類~活體...大量.少量均可收購~可長期配合
寄送服務:可幫您代寄活體至香港~大陸各地 ~歡迎恰談
帳號:台北富邦(012)帳號:676210043377
罐頭專線:0968659769.0952655877罐頭AM12:00~AM02:00
魚罐頭   豐年蝦~全省總代理http://www.guppytaiwan.com/thread-249594-1-2.html
wu922566@yahoo.com.tw
恩~~~~                                                                                                   
                       果然數大便是美~                                                                              
                                             
加入老爹是不希望我魚缸的魚動不動就翻白肚~!
罐頭這樣養是真的有本事
而且他也是從下缸幾百隻~到千隻
只能說罐頭養魚很有心得
重點是他的魚真的很穩
恩,我也要用我那小小的8吋缸,裝300隻魚,看可不可以突破極限,
像一些前輩看齊......預計只花5萬元學費

[ 本帖最後由 J-杰 於 2007-4-18 00:04 編輯 ]
好多魚喔   好像海洋
罐頭大~跟您買的紅蓮狀況真的比魚店好很多呢
昨天就已經會開始搶食了...
不錯不錯
跟水族館買的比..水館的魚根本都比不上
以前養魚死光光 因為沒常識
現在養魚活跳跳 知識成長中
魚兒們堅強的活下去...
~"~
跟罐大拿過幾次魚
真的都很健康 又肥滋滋的
罐大的養功 真的不錯
唉 要不是太多缸被罵 真的還想跟罐大進紅蓮燈

回復 #101 mosu 的帖子

我也是= =
會被罵...
以前養魚死光光 因為沒常識
現在養魚活跳跳 知識成長中
魚兒們堅強的活下去...
~"~
紅蓮燈不好養ㄟ~~改天有機會好好請教大大

錢太多...

錢太多可以給我  不用客氣!  謝謝  仙Q勒哩罵取!  殺摳吼李咩ㄇㄨㄚˊ吉!  
那麼多魚~~

實驗做完炒來吃吧~~~

說笑的啦

冷~~~~~~~~
好想把魚養好~~~
最愛母魚生小魚~~~
分5隻給我?
看魚游泳真是人生一大樂趣呀~~~~~~~
發新話題


特別注意:本站所有會員發表之文章言論只代表發表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站上會員文章留言之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由於本站系由會員即時上載文章留言,故不能完全監管所有文章留言內容,若用戶發現問題文章,請聯絡我們。本站有權刪除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留言。請勿撰寫誹謗、粗言穢語、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並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規定,敬請自律。
依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物物或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者。...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舉查獲可以分一半獎金! 本站配合法令保留販售者文章供檢警單位調查.